母亲当上传销头目 女儿成首个下线 | ||
2013年04月02日 16:24: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
只需交120元会费,通过发展会员,就能成为千万富翁……2011年起,一个叫“五洲互助联盟”的组织,打着慈善的旗号,在全国宣扬快速致富的神话,进行传销活动。一名黑龙江女子相信了,来到大连进行传销活动,甚至把女儿发展成下线。近日,该女子被法院判刑。 女子刘某现年51岁,黑龙江人,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11年11月份,她在甘井子区一家养生馆内,认识了来自鞍山的姜某。从姜某口中,刘某第一次听说了“五洲互助联盟”。 刘某得知,“五洲互助联盟”是做慈善的,可以帮助弱势群体,每个人只需交120元会费,发展会员就可以得到返款,会员升到一定级别,就能拿到其他会员的“资助”,升到9级时,就能收入1000多万元。刘某想,既能帮助别人,又能赚大钱,是大好事儿。当天,她就交了120元会费。 后来,姜某希望刘某能在大连多发展一些会员。刘某非常感兴趣,她怀揣千万富翁的梦想,在沙河口区租下了写字间,开始在本市发展会员。 一切就绪后,刘某准备先去说服身边的人,她首先找上了女儿王某。王某平时就很听话,在听了母亲的讲解后,对“五洲互助联盟”更加深信不疑。最终,女儿成为刘某的第一个下线。随后王某又去发展其他会员。 后来,刘某又发展多位朋友“入会”,队伍壮大到30人以上,会费也涨到130元。然而,正在刘某大做发财梦时,2012年7月2日,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将其抓获。直到被戴上手铐,刘某仍觉得“五洲互助联盟”挺靠谱。 今年1月21日,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刘某终于意识到错误,她当庭认罪。法院认为,刘某已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
来源: 东北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金菁菁 | ||
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