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昨天上午8时45分许,定海250余名人力三轮车工人聚集在定海法院门口,表示对该院即将开庭的一起人力三轮车营运人诉市交警支队交通行政强制与行政赔偿的案件“有话要说”。因人多车多,一度造成定海法院附近交通拥堵。
随后,法官们邀请10余名三轮车工人代表入院面谈,并决定再择日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三轮车管理所扣押“违规”车辆涉嫌行政侵权
一部分三轮车工人公开支持管理所“扣车”
这起“行政侵权案”的原告是定海的一名三轮车经营人,姓李。而被告则是市交警支队。
2012年7月,市交警支队下属的定海人力三轮车管理所(以下简称“管理所”)查到李师傅、徐师傅私自把车辆租给他人经营,违反了行业规定,并因二人多次将车辆转租给他人,扣押其车辆。
李、徐二人认为,其取得的三轮车所有证件合法有效,在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车主有权决定租给什么人。随后,徐师傅将市交警支队告到市政府,2012年12月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确认该查扣行为违法(舟山日报4月3日民生新闻《定海人力三轮车成了“野孩子”》曾作详细报道)。而李师傅则将管理所告到市政府,市政府审查后认为,管理所作为市交警支队管理的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无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对外以自己名义行使的行政管理活动,应由其主管部门市交警支队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驳回李师傅的行政复议申请。
1月30日,李师傅把市交警支队诉至市人民中级法院,要求法院责令被告归还被查扣三轮车,确认扣车行为违法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5500元。
2月28日市中级法院指定此案由定海法院管辖,同日定海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定于4月11日开庭。
但昨天聚集在定海法院门口的250余名三轮车工人,都是来支持管理所的扣车行为的。“全定海1400多辆人力三轮车怎么能没个管理机构?如果人力三轮车‘人证不符’也可以上路,这个市场就要乱了。随便什么人自己弄辆三轮车就可以上街拉客了,‘黑三轮’会越来越多。”“顾客若乘了无证上岗的三轮车,出了事故责任算谁的?”“以前我们三轮车放在露天过夜也没事,因为人家偷了也没用,‘人证不符’是上不了街的。如果三轮车可以任意转租,人证也可以不符,盗窃案件也会越来越多,反正被偷走以后,油漆颜色变一变,绿漆换红漆,谁都认不出来。”
“如果三轮车管理所在这场官司中打输了,以后肯定不会再出面扣押违规营运的车辆了,这个行业就彻底没人管,要乱了。”三轮车工人姚师傅说,他们“挺”管理所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政府部门在“市政府1995年‘7号令’”被废止后,能有一个规范定海人力三轮车市场的办法。
定海法院:继续依法审理此案,如开庭将邀工人代表旁听
昨天上午,定海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曾宏涛把10多名三轮车工人代表请到调解室面谈。
曾宏涛对代表们说:“我们召集你们来是为了沟通,听取你们的意见。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法院会予以充分考虑,但是最终还是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颁布后,现在三轮车管理的办法面临法律的考验。社会变革很快,管理也需要改革和创新。现在的问题就是,人证不符合,如何管理,我们也在给政府部门出谋划策,如何妥善处理社会管理和你们的运营谋生。”
另据了解,市交警支队也对自己的“被告”身份提出异议。市交警支队认为,管理所虽是其下属单位,却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法人,原告不应把管理所的上级单位作为被告。那么此案将如何处理?定海法院负责人表示将对牵涉本案的具体情况研究后再依法进行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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