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琦 绘图陈骁
小区里有一块场地,前段时间被整修一新,上了人造草皮,看上去蛮好的样子,只是门上加了锁,迟迟未能开放使用。
三天前,杭州拱墅区左岸花园的业主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那是一块运动场地,原本很破旧,好像不久之前刚刚翻新,安装了人工草皮和灯光,四周围上了铁丝网栅栏,这本来是好事。但门上一直上着锁,也不知道问谁要钥匙,怎么个玩法,要不要收费?那天我带儿子想进去踢会球,怎么也找不到管理人员,看到很多人把门上的铁丝网拉开了一个洞,就只好从这个洞里钻进去玩了一会。”
张先生的感觉很差,好像是偷来玩似的;张先生同时还很疑惑:既然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为什么不向所有业主开放?相反他发现某些时段,运动场的门是开着的,里面有一群“有组织”的人在踢球,他有点纳闷,这块场地是不是被“私有化”了?
30多位爱好运动的业主
出资翻建了小区运动场
前天下午,记者找到了左岸花园那块簇新的运动场,它在小区41、42、43幢之间,四面有数米高的铁丝栅栏,里面放了两个球门,几个足球,几把塑料椅子,运动场朝西开了一道小门,门是上了锁的。记者注意到,张先生说的被扯开的破洞,已经用铁丝修补好了。
但在运动场四周,记者找不到任何“管理规定”、“开放时间”之类的公告牌。
从几位小区住户口中了解到,这个运动场原来是一个水泥网球场,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由于年久失修,场地破旧,实际上到这里打网球的人并不多,反倒时常看到小区的足球爱好者在水泥地上踢球。
可能是在水泥上活动容易受伤,去年,小区里60多名运动爱好者向物业提议,将这块场地铺上草皮,翻新成一个多功能的运动场,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业主充分利用。
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30多名运动爱好者筹资6万多元,加上业委会从物业公共收益中拿出的3万多元,一共投入10万元,由几名业主具体负责,聘请一家专业的运动场地工程公司进行翻新。工程从去年10月开始,今年3月中下旬完成。
然而让业主颇感疑惑的是,运动场翻新完毕,并没有立即开放,反而在门上加了一把锁,将业主挡在门外。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左岸花园物业——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他确认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同意小区的运动爱好者翻新运动场一事,不过他说,“翻新完毕后,具体操办的业主还没有将场地移交给物业公司,所以我们手上也没有钥匙。”
运动场迟迟没有开放为何有些人却能进入踢球?
记者在小区门口的公告栏中看到一张关于这个运动场的公告,公告时间是3月18日。上面写着:网球场整修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拟定于4月20日左右投入使用。落款分别是左岸花园的运动队(由小区运动爱好者组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
不过根据张先生和一些业主反映,在某些时段,运动场那扇上了锁的门又会被打开,“好像是每周三晚上吧,会看到一些人在里面踢球。”一位住41幢的女业主说,不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又是问谁拿的钥匙,他们为什么就可以进去玩?
还有一些业主说,平时他们也不会去运动场活动,因此就没有深究这件事,但总归是小区的公共场所,业主有权知道真相。
记者昨天又联系了左岸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梅主任,他说,从翻新完成到4月20日这段时间,运动场处于保养期,这期间进入场地踢球的那些人,是小区的运动队,他们主要是对草皮等设施进行测试,验证施工质量是否合格。
至于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开放,梅主任说主要是因为运动场翻新施工时,散发出一些气味和噪音,尽管业委会已经将施工单位的资质、场地的质量合格证书、第三方的检测报告等张贴到了小区公告栏中,但还是遭到运动场边上几幢楼的业主反对,目前还没有完全协调好。
此外,运动场开放之后的管理办法,收费方案,目前业委会还在讨论之中,梅主任说,收费的初步方案是参照其他小区的做法,踢足球400元/场(2小时),打网球(羽毛球)50元或者100元每小时。场地暂时只对小区业主开放,另外每周日上午定为免费活动时段。
梅主任表示,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定下后,业委会就会将运动场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届时会在球场显著位置公示管理办法和收费方案。
场地租金纳入公共收益物管专家说合乎法律规定
不过,对于“收费”一说,张先生仍有疑惑,“以前业主想进去,问保安拿钥匙就行,不用钱。今后收去的钱归谁呢,是不是这块场地被私人承包了?”
对此,梅主任解释,其实在翻新之前,球场也是收费的,后来,因为场地破旧,活动的人又少,加上之前的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所以就慢慢不收费了。
“虽然翻新运动场的大部分费用是由30多名业主拿出来的,但并不意味场地的公共属性发生了变化,它的所有权以及收益仍然归全体业主所有,球场的收入将全部纳入小区的公共收益账户,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不会落入个人口袋。收益一部分用来支付照明、场地维护的费用,其余作为物业费的补充,用于小区设施维护、更新的费用。”梅主任说。
那么,左岸花园对运动场的改造、收费等操作,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呢?记者咨询了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金先生。
金先生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用途,收费方式,收益使用办法等,只要经业主委员会通过,就可以操作,但前提是业主委员会已经取得了业主大会的授权。
但对于小区运动场、游泳池等设施,如果要变更其建筑性质,或者进行翻建、翻新等,属于基本建设项目,首先要经过发改委立项,规划、建设、消防、绿化等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此外,对于收费额度问题,金先生说不用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按照规定,可以由经营者自行定价,只要经业委会通过,被全体业主接受就可以”。
管理方和业主间信息传递不畅是小区面临的一大困惑
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后,张先生表示理解,“他们自筹资金翻新小区公共设施,对大家来说是好事,如果账目公开,管理规范,收取一部分费用纳入公共基金也无可厚非。不过,球场翻新开始从没有人来征求过我的意见,翻新完了也没有人来告诉我为什么不能开放,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采访中,很多业主和张先生持有相同意见。
梅主任说,4月20日之后,他们在运动场的栅栏上张贴过告示,简单地说明了没有如期开放的原因,“时间长了可能自然脱落了,导致有些业主没有看到。”
梅主任直言如果要挨家挨户上门通知到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整个小区有1600多户人家,各家的作息时间也不相同,业委会、物业都没有那么大的人力做这项工作。”
他说,曾经也考虑过建立一个短信平台,方便向业主传递信息,不过因为资金、人力等方面的因素,一直没有做成。
“既然花了那么多精力弄起来,那今后肯定要让它规范起来,协调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会尽量做到慎重、兼顾各方的利益,所以过程有点长。”他说,“比如,对于出资翻新球场的那部分业主,业委会也会商讨一个相应的政策,在他们使用运动场时给予一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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