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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规定:租房给传销 官帽难保
2013年05月09日 13:53: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将空房出租给传销人员?即便你不知道这件事,也可能会面临处罚;如果是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还将面临党纪、政纪处罚。打击传销,合肥将出重拳。昨天下午召开的合肥市打击传销专项会上,相关部门透露,在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基础上,合肥市或将出台专门针对公职人员的纪律规定。

  租房15天后备案各区抓紧出台细则

  针对大部分传销窝点设在居民小区的现状,合肥5月1日新实施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制定了相应对策。 “传销窝点往往在城郊接合部,适用范围就扩大到全市,包括集体土地;并发动社区、居委会,多个部门联合管理。 ”新办法明确规定:出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新办法,房东租房要弄清房客基本信息,租房15天后要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物业和中介都要多留意、及时提醒。法制办提醒各区抓紧时间出台实施细则。

  公职人员尤其要管好自己的房

  还有一项细化政策——合肥市计划出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租房屋的补充办法。“只要出租给传销的,干部要找谈话,党员要被记过,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行政罢免。 ”会上,相关单位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回应,合肥市副市长吴建国说:“不仅要经济处罚,还要有纪律处罚。 ”

  合肥市将进行具体细则的研究:发现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将及时提醒告知并要求终止出租;置之不理或不听从督促者,被经济处罚的同时还面临党纪、政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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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  编辑: 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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