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建议阻击非法传销 | ||||||||||
2013年05月22日 14:40: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
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非法传销组织内部骨干成员合伙实施的抢劫案件,涉案的四名被告人于近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年,并分处罚金1至2万元不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具有社会影响的非法传销人员犯罪案件。 针对此案属于以传销组织为土壤所滋生的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特点,该院积极延伸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在侦办案件的同时,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提出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检察建议。 该院向有关部门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公安机关先行派人员秘密侦查,必要时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围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引导取证,确保依法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同时,严厉打击由传销活动滋生的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二是工商部门通过政务微博、报纸、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载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并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热线;三是居民社区、招待所等基层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检查暂住证工作常态化,并通过外来人员入住小区登记制度,建立信息数据库;四是由政府抽调公、检、法人员对被解救出来的传销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并由政府救助部门统一遣散传销人员返回原籍。 检察建议发出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专门研究,公安部门组织代号为“飞鹰行动”的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传销组织多处窝点;工商部门在电视台及《武清资讯》就传销危害性做了宣传报道,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有力震慑了非法传销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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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 记者 张宁 通讯员 宋刚 编辑: 金菁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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