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588元
2013年05月23日 07:12:47
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8元。
农村地区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和市区居民看齐,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8元。
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合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参照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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