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9日讯 买来才一个多月的电动车,停在车棚里竟然无缘无故发生了自燃,幸亏主人及时发现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是电瓶还是被烧毁了。消费者要求商家为他换一辆新电动车,但遭到拒绝,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为消费者调换了原装电瓶。
今年3月底,诸暨的吴先生在诸暨市阮市镇杨梅桥村的一家电动车店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花2000元购买了一辆2950元的电动车。电动车骑着也没什么问题,可是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停在车棚里的电动车忽然间冒起了白烟,幸亏吴先生发现及时,很快将火扑灭,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电动车的电瓶还是被烧毁了。“那么短的时间电动车竟然会自燃,要是在骑车时突然着火,就更不得了了。”想起这件事,吴先生还是心有余悸。
吴先生怀疑电动车质量有问题,遂向商家讨说法。商家经过查看后给出这样的解释:这辆车在组装时没有理清和隔离其他电线,在使用过程中线与线磨损而引起电线短路,使电瓶电解液渗漏,引发自燃,也不排除吴先生操作和使用不当引发自燃的可能。吴先生提出的更换一辆新电动车的要求遭到了商家的拒绝。无奈之下,吴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请求工商部门帮忙。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电动车自燃确实是因为电瓶组装时没有做好电线理清和隔离,最终导致电线磨损引发短路,属于电动车电气系统存在缺陷。事发时车子处于静止状态,吴先生没有进行违规操作,商家也不能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因此商家理应向吴先生作出赔偿。鉴于该电动车只有电瓶被烧坏,并无其他损伤,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最终给吴先生的电动车更换了同品牌的原装电瓶。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