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操作不规范、收费过高、业主单位满意度低等问题,前天,两家中介机构在桐乡市中介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D级,列入黑名单,不得在桐乡从事中介业务。桐乡再出重拳治理中介乱象,以此优化软环境助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
近年来,中介机构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第三方,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由于点多面广、法规滞后、监管不到位等,中介机构出现管理混乱等问题。记者从桐乡市纪委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该市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三位一体”监管,多措并举清理整顿中介机构,进一步优化地方经济投资软环境,成效明显。
中介乱象乱在哪里?
治理中介乱象,桐乡市纪委先从调研开始。他们牵头组织发改、工商、物价等部门,对该市营利性机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发现133家在桐乡市开展业务营利性的中介机构中,存在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中介服务质量总体不高,“中介不中”等问题。而政府部门与市场中介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中介市场不公平竞争、不规范经营和腐败现象滋生的源头所在。调研中还发现,该市共有6家机构没有与政府部门脱钩,依托“官办”身份,部分机构评估不公开、不透明,甚至故意抬高门槛,百般刁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少数垄断性中介机构利润空间巨大,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原局长王为民,与该市原来唯一一家桩基检测机构的经理徐某私下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原本由规划建设局下属公司承揽的桩基检测业务承包给徐某,致使该机构在两年多时间内“独家经营”,垄断市场。作为回报,徐某先后向王为民行贿达206万元。
由于缺乏公平透明的竞争,也造成中介机构服务效率低下。据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一项统计,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完成,整个过程中介机构耗时占了一半以上。在提高政府部门效能的同时,清理整顿中介机构、规范中介市场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使命。
公开考评设置中介准入门槛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桐乡市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围绕解决证照不齐、违规经营、违背程序、强行收费、财务混乱、漏逃税款、垄断经营和提供虚假证明等突出问题,对该市范围内从事见证、经济、咨询代理业务等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向中介机构中存在的“顽症”开刀。整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展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该市出台《桐乡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桐乡市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该市中介机构长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前者主要是推行“四项制度”,即市场准入制度、备案公示制度、联合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后者主要是对桐乡辖区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同时,成立“桐乡市中介机构监管办公室”,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一道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上述两个《办法》的落实机制,桐乡市中介机构管理办还建立了中介机构信息网,将中介机构的名称、执业资质、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并每年对上年度各类中介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制度的力量在于实施。2011年,桐乡市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了一批审批前置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成绩单,49家中介中,获得双A级5家,A级15家,B级21家,C级7家,D级1家,根据评定考核规则,被评为D级的1家中介被勒令取消在桐乡的业务。目前,桐乡市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桐乡市大正桩基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隶属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官中介”被严肃查处,注销了2家不开展具体业务或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中介机构,合并了2家由政府出资且业务类似的中介机构,取消了3家行业协会的不规范收费,降低了5家具有垄断性特征的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还取消了两个行政主管部门从中介机构取得服务费或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
昨天,该市第二次出炉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情况,71家在该市辖区内从事与行政许可和项目推进相关联的经营性中介纳入考核,获得3A的有1家,双A的2家,A级36家,B级21家,C级4家,D级2家,暂不纳入考核的4家,暂缓评级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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