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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判决一起特大贩运毒品案 大毒枭拖上哥哥、姐夫一起干

  浙江在线杭州6月4日讯 (通讯员 鲁英 田舍郎 杨晓伟 记者 施宇翔) 6月4日下午,嘉兴市中级法院对该市建国以来嘉兴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4被告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近10千克,1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恩雷单独或伙同其余3被告人,先后5次从广东陆丰购进冰毒后,运至嘉兴、上海等地贩卖给他人。

  在贩卖、运输冰毒过程中,张恩雷负责组织、指挥、与毒品上下家联系、具体交易,张恩民、谢吉成负责打探运输毒品途中有无公安机关检查和保护毒资、毒品等,曹中华负责驾驶运送毒资或毒品的汽车、避开检查站点、接送其他被告人等。

  去年2月16日,4人最后一次驾车赶至广东陆丰购买冰毒,次日返回嘉兴,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恩雷单独或伙同其余3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其中,张恩雷贩卖、运输冰毒9880余克,张恩民贩卖、运输冰毒9150余克,谢吉成贩卖、运输冰毒8703克,曹中华贩卖、运输冰毒8003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根据4被告人在毒品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次数、涉及毒品数量,法院认为,不应区分主从犯,但在具体量刑中可根据各被告人的作用大小予以区分。

  被告人张恩雷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谢吉成的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嘉兴市中级法院一审作出判决,4被告人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张恩雷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恩民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谢吉成和曹中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后,张恩雷表示会上诉。他说自己当初也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走上这条路,替人运了2个月的毒品,最后干脆一起上了这条贼船。而其哥哥张恩民和姐夫谢吉成原本好好地在老家务农,只因不甘于贫困,也先后被张恩雷带上了这条“好赚钱”的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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