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有关争遗产的新闻这两年报道过不少,都是老人刚刚去世,兄弟姐妹就闹得不可开交,很多是因为老人没有留下明确的遗嘱。这个案子不一样,被律师称为“法庭上遗嘱飞来飞去的一个官司”。
4月12日开庭时本报曾做报道,最近案件一审判决。关于房子怎么分,钱怎么分,五兄妹家庭关系复杂,很难一一说清楚,但是里面有一些关系到遗产继承的原则性的东西,值得大家看一看。
老父亲写了N份遗嘱
哪个为准
老人一共留下两套房子,马塍路房屋(价值185万元),景芳二区房屋(价值50万元),还有存款40多万元。两老都是杭州人,有房产,所以留下的遗产还不少。起诉中,老二说,爸爸遗言中说,马塍路房子归我;老小说,我有爸爸字条,说存款我拿大头。其他兄弟姐妹则要求平分。
当年,大妈先于大伯去世。
从2008年开始,大伯也缠绵病榻,就陆续写下多份文字,有“生前留言”、“生前遗言”、“回忆录”,里面陆续谈到了房子的归属和存款的分配。但是,2011年2月,不知受何触动,老人写下一份留言,说之前所写的一律不算,推翻了之前所立的所有遗嘱。
而这份留言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继承法中规定,如果出现后一份遗书与前一份意见相左,一般以后一份为主)。
此后,老人又陆续写下三份留言。
法院判决认定,这一份“一律不算”的留言还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在此之前所有遗嘱(哪怕形式比较完备的)“全部撤销”,而在此之后的三份仍然有效(因为出现时间更晚,而且相互之间意思没有相左,所以都有效)。
老伯无法决定
老伴的遗产分配
另外,有一点老父亲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想到:老伯无法决定其老伴的遗产分配。
子女们在争的时候也没明确,法院对这一条做了详细阐述。
因为老伴先于老伯去世,而老伴没有对遗产做分配。也就是说,两套房子加40余万元属于老夫妻两人所有。老伯其实有权分配的只是这些遗产中的1∕2,而属于老伴这一方的遗产,因为没有遗嘱,应该做法定继承。
根据法定继承,属于老伴这一方的遗产,老伯和子女一起平分。
老人对有关财产的留言
千万要慎重
案子中有个情节争议蛮大,老人生前一直和老二夫妇一起住在马塍路的房子里,所以当时老二在官司中力争住了将近30年的马塍路的房子归自己。
当时老二提出房子是单位分房(老二和父亲是一个单位的),考虑到用父亲的工龄买更为划算,所以当年用的是父亲名义,但是这一点没有被法院采纳。而老人当年的其中一份遗嘱确实也写到房子归老二,但后来被老人自己的“留言”给否定了。
所以,最后尽管房子归老二,但是他能够继承的实际上只有1∕4,185万的房子,最后他需要给老三老四老五各46.25万元的折价款(老大当年因为亲笔写下放弃遗产所以不在遗产分配范围内)。
考虑到毕竟老二与两老住了那么久,所以在存款分配上,法院给了老二一定倾斜。
另一套房子也是如此,老三出面说他要了,那么他也要支付相应折价款给兄妹们。
这个案子当时在报道后,接到很多读者来电,大家都觉得老人的留言“不要尸骨未寒争财产”说到了点子上,而在法庭上,兄妹间“刀来剑往”也确实让人心寒。
法律界人士从这场纠纷中提出的建议是,老人不要在有关财产分配上留过多文字,容易造成身后儿女纷争。一般正规的遗嘱,要有抬头“遗嘱”,要说明自己的身份,清点所有财产,说清楚如何分配。为保险起见,最好去公证处立遗嘱,并且叫上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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