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起名“不抱怨” 触犯刑律抱怨迟 | ||||||||||
2013年06月17日 11:12: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
网友之间交流学习,本无可厚非,但有的人以网络学习为名组织传销,骗人钱财。近期,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耿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 “不抱怨活动”是一种网络传销组织,只要向指定银行账户交纳18500元,即可在网上注册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会员,新会员只有不断发展新人入会,才能提升自己在传销组织中的级别,并获得更多的返利。 犯罪嫌疑人耿某某和王某某均系山西省平陆县人,在平陆县加入了网上传销组织“不抱怨活动”,耿某某是王某某的上线。2012年9月,王某某和洛南县陈耳镇黄龛村村民张某某通过网上聊天相识,王某某多次在聊天过程中向张某某介绍“不抱怨活动”,张某某受高额利润的诱惑,邀请耿某某、王某某来到洛南县向其朋友讲授“不抱怨活动”,在自己注册加入“不抱怨活动”后,先后发展闫某某、李某某、韩某某等人加入“不抱怨活动”成为其下线。 闫、李、韩等人为了获得更多返利,又积极发展自己的下线。从2012年9月至同年12月底,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商州区先后有150余人参加“不抱怨活动”,交纳会费175单共计2884500元,后因发展不到新人入会,已入会人员得不到返利,致使资金链断裂,入会人员损失1913947元。 公安机关根据被骗群众举报,对耿某某、王某某、张某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6月5日,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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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记者 台建林 通讯员 樊篱 编辑: 金菁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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