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身份证开房 一贵州籍男子在定海被罚款200元
2013年06月19日 09:12:48
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开房是不是违法?
或许很多人认为,只要不借此干违法乱纪的事,应该无伤大雅。但事实并非如此。日前贵州人王成(化名)就因冒用同学身份证被警方行政处罚,并罚款200元。
据介绍,王成原在临城一工地打工,因朋友约他去南京,他就离开工地,先和三个老乡到定海东门车站找了间小宾馆住宿,准备第二天乘长途汽车离开。入住登记时,服务员要求王成出示身份证。王成在包里找了一下,拿出一张身份证递给服务员。“她接过去时,我才看清楚那不是我本人的身份证,是我一个同学的,他前两天把身份证留在我这儿,让我暂时保管。”事后,王成解释说:“我当时想了一下,是不是把身份证换回来,又怕反倒让服务员多心,东问西问,增加麻烦。”“幸运”的是,宾馆工作人员并未发现王成冒用了他人身份证,顺利入住。
次日,王成四人拎着大包小包到市长途客运中心候车。四人身上的文身和所带行李引起了民警注意。得知王成等人前一晚曾在定海的宾馆住宿,民警就去宾馆核实信息,王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因此事发。“我们查了一下,王成本人并无违法记录,被他冒用了身份的人也没有违法记录,不过他冒用他人身份证事实明确,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负责此案的民警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
舟山网
作者:
金春玲 王璐璐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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