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车子把马路上乱跑的宠物狗给撞了,撞狗者觉得晦气,宠物狗的主人觉得心痛,最令人头疼的是,怎么赔偿是个难题。
昨天上午,本报96068报料热线接到朱先生报料称:近江崇文小学门口,一名女子骑电瓶车经过时,不小心撞死了这里一家小店老板娘养的宠物狗,为了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半路上窜出一条宠物狗刹车没刹住就压了上去
昨天早上7点多钟,蒋女士骑着电动车,送孩子去参加一场考试,正行驶到近江南路珊园路口时,一团白色的东西突然窜出来。
“这是个丁字路口,我往这里过的时候,还特意看了看有没有人。”蒋女士说,“注意到没人后,我才放心骑过去。”没想到,蒋女士觉得眼前白色的东西一晃,电动车前后轮就往一条狗身上轮番压了过去。
“我觉察到后赶紧刹车,但没能刹住。”蒋女士说,“车子还往前开了一段距离。”随即,蒋女士的电动车被人从后面给拖住了。
原来,这条小狗是附近一家生鲜店老板的宠物狗,平时很受宠,都被抱在手里的。昨天早上,生鲜店老板的女儿出门遛狗,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没想到被电动车给压了。
记者看到,这条小狗全身雪白,小小的,很像贵宾犬,“它叫雪儿,是茶杯犬。”生鲜店老板的女儿说,“早上我走在前面,穿过马路准备回店里,看看没车,就招手让它过来,它都快跑到马路牙子上了,这时候边上冲出来一辆电动车,冲它脖子上压了过去,当时雪儿立马就不行了。”
狗主人希望责任对半分撞狗者只愿出点安抚金
记者注意到,蒋女士的电动车架子较大,是踏板电动车,车身较重,这样的电动车冲狗脖子上压过去,小狗必然会一命呜呼。不过,出了这档子事,蒋女士也比较配合,安排好孩子考试的事,就和生鲜店老板协商赔偿的事。
“我这条狗4000元钱买来的,养了4年多了,很有感情的。”生鲜店老板的女儿红着眼睛说,“虽然早上我们没系狗绳子,我们有责任,但是你电动车骑这么快,而且把我们雪儿撞死了,肯定也有责任。”生鲜店老板建议,双方负一半责任,找家宠物店,去问这条狗的价格,狗值多少钱,蒋女士就赔偿一半的价钱。
但是,蒋女士有自己的想法。协商过程中,蒋女士不断上网查询资料,给朋友打电话,询问碰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撞死宠物狗这件事,我也不想发生的。”蒋女士说,“但她没有系狗绳,而且这个时间点是不允许在马路上遛狗的。如果按法律法规讲,我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但出于安抚角度,我愿出300元钱安抚金。”
“狗官司”很难理清楚实在协商不了可上法院
蒋女士愿出的赔偿金数额,与狗主人提出来的要求相差太多,双方僵持不下,从7点多钟一直到快11点都没谈妥,足足耗了3个钟头。
这期间,交警来过现场,看了看,说这不归他们管,就走了。
狗主人一直想去宠物店,去给小狗估个价,但蒋女士不肯,不赔,又走不了。最后,请来派出所民警,希望给双方一个公道。但民警也没啥办法,仍让双方协商解决,各退一步。
最终,蒋女士赔了生鲜店老板500元钱,并签下了调解同意书,这件事才告一个段落。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电动车把跑在马路上的狗撞死,怎样划分责任,很难有依据。碰到这样的事,他们也只能让双方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了,可以上法院。
麻烦的“狗官司”
案例1:2006年,绍兴县法院判过一个案子,一辆急驰的摩托车和一条大狼狗相撞,摩托车手和狗都受伤了,摩托车手要求狗主人赔偿。狗主人不服,说狼狗也很值钱,受伤之后死了,双方都有损失,要赔就要互赔。最后,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摩托车手5万元。
案例2:2008年,丽水龙泉一条狗在横穿马路时:被汽车撞了;弥留之际,狗狠狠地对一名无辜路人咬了一口;路人受伤入院,司机和狗主都不想负责,三方各执一词,闹到法院,审理了两次,还没定论。事隔一年后,这个离奇官司终于有了结果,丽水龙泉法院判决狗主人吴某赔偿伤者刘某近1.4万元。
案例3:2009年,杭州景芳的一条狗被车辆撞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想逃,被狗主人追上。司机想赔条狗了事,狗主人要对方赔两万元,对方不肯,就上了法院,索赔9.5万元,包括4万元精神损失费。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狗主人500元。此外,肇事方自愿补偿狗主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