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家中没有能够继承房产的儿子,老母亲招来了上门女婿,并写明房子归大女儿、女婿所有。
大女儿与女婿离婚后,却被妹妹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房屋为姐妹共有。
北仑这一家人的事,搞得法官也头晕脑胀。
大女儿招来上门女婿
母亲把房屋留给两人
沈奶奶今年85岁高龄,膝下育有两女一子。儿子在早年的一场意外事故中受伤,常年瘫痪在床,智力也出了些问题。
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让家里有个“儿子”,也为了让自己和瘫痪的儿子得到更好的照顾,沈奶奶和女儿们商量起了招婿上门的事情。
作为大女儿,李佳(化名)承担起了照顾母亲和弟弟的责任,并在待嫁之时费了不少功夫,招来了上门女婿叶新(化名)。沈奶奶和李佳、叶新一起,写下了一份“分书”,约定叶新每年负担一定的现金和大米,作为丈母娘沈奶奶和小舅子的生活费。待丈母娘过世后,祖上留下来的两间小屋归叶新、李佳夫妇所有。
十余年间,夫妻二人本本分分,尽到了早年约定的义务,但两人的感情却走到了尽头。叶新和李佳离了婚,叶新自愿放弃了祖屋继承权。
大女儿离了婚
小女儿想分房
之后,瘫痪在床多年的弟弟去世。四年前,由于老屋年久失修,围墙坍塌,李佳在获村委批准之后,在原屋所占土地之上自己出钱修建了两层小楼。
如今,祖屋所在街道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考虑到拆迁可能带来的收益,小女儿李莉(化名)提出,希望将户口迁回家中,以作为户内人口获得补偿款。
听了小女儿的说法,沈奶奶也觉得有道理。去年9月的一天,沈奶奶和李莉一起,一日内出具了三份协议。协议内容是,为了将李莉户口迁回,沈奶奶将其中一间祖屋分给李莉,李莉补贴李佳四万元。
沈奶奶和李莉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可李佳却不同意。她的意思是,自己与前夫辛苦多年赡养老人、照顾弟弟,付出了很多艰辛努力,如今妹妹却想不劳而获,太不公平。
妹妹状告姐姐
法院驳回起诉
去年底,李莉将姐姐告上了北仑法院,希望通过法院判决,主张自己的房屋所有权。
两次庭审,不少村民都自发来到法院旁听。他们说,虽然“分书”是把房子分给了上门女婿和大女儿,但招女婿这事,原本也只是为了能够把房子分给女儿找了个名正言顺的由头。如今这婚都离了,村民们“想看看房子到底还能不能归大女儿所有”。
北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莉表示沈奶奶在协议中将小屋送给了自己,并以此为据要求法院确权,但是她提交的这一协议缺少李佳签名认可、并未成立生效,李莉也无法证明在房屋重建过程中自己曾出资共建。而且分书在先,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沈奶奶与李莉之间存在赠予行为。
今年5月底,北仑法院一审认为李莉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起诉。之后,李莉向宁波中院提起上诉。昨天,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播报:北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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