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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在路上:白发老人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点赞 原因让人叫好
2019年01月18日 17:06:39 来源: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月17日讯(新蓝网记者 傅心怡)今天(17日)上午8点半,吴女士来到义乌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一份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材料,看上去一脸苦恼。

  “你带了王某的户籍信息了吗?”跟吴女士一起来的朋友提醒她。王某是吴女士想告的人,可是吴女士却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当场就有点慌了神。“我只知道他的大概情况,户籍信息去哪里找啊?还要去公安局吗?”

  正当吴女士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旁的立案庭法官接了话:“以前这种情况,要先到法院开预立案介绍信,然后找公安部门查询。现在法院可以直接查询王某的户籍信息,不用吴女士来回跑了。”

  “以前觉得诉讼是很麻烦的,今天觉得真的改变了很多。不到半个小时吧,就成功立案了,感觉和买票一样简单。”吴女士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告诉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记者,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讼服务的改变源自“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践,也是落实省委部署开展的“三服务”活动的体现。

  中午11点整,在浙江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从青田赶来申请再审的陈先生有点懵。“我是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原告是我妈妈,她年纪大了来不了,让我接手过来申请再审。我有点问题想要先咨询下,要去哪里请律师?”听了陈先生的表述,工作人员建议他到一旁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有免费的律师帮忙解答疑问。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陈先生来到法律援助中心,他告诉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记者,这样“一站式”的服务让他感觉到非常方便。刚从援助中心出来的陶女士见到记者,也连连点赞:“律师说得很清楚,很耐心,人也很好,解答了我的疑问。现在法院服务真当好。”

  社会调解优先 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立案我觉得是方便很多了,但是开庭审理太慢。”下午3点的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自绍兴的魏先生向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记者提出了建议:“一审、二审弄了三年,我也知道基层法院案子很多,希望法院能够加快速度吧。”

  魏先生提出的问题,是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造成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军斌在现场进行了反馈:“这也是浙江法院近年来都在着力解决的‘痛点’,因此我们认为现代化的诉讼服务中心,不应停留在常规的诉讼服务上,还应当担负起纠纷解决的功能。让纠纷在案前调解了,案子自然也减少了。”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优势,浙江法院已经主动把调解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的地方治理格局中,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模式。

  目前,全省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已实现人民调解窗口、律师调解工作室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全覆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也逐渐显现,2018年全省法院收案176.7万件,增幅从2017年的14.83 %下降至3.37 %。

  为了群众少些奔波 浙江高院发布这项“高标准”为全国首例

  为更好落实省委部署开展的“三服务”活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1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这也是全国首个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

  “诉讼服务中心要建成什么样,提供哪些服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系统的标准可供参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说,为解决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确保诉讼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在多渠道、多层次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高院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制订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记者手记:

  在以前,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法院是个“冷冰冰”又有点“神秘”的地方。而这次的蹲点,我发现法院的形象在老百姓眼中变得温暖起来,有了人情味。一位白发大妈告诉我,现在她不用子女陪伴,自己也敢“上法院”了。

  我注意到,在不少基层法院,原本宽敞明亮却功能单一的大堂,现在摇身一变成了能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诉讼中心。“把最好的地方拿出来给老百姓用,”浙江法院把这句话落在了实处。目前,全省105家法院已基本建成现代化的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近14万平方米,平均面积达1300平方。

  今天,《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发布。在发布会现场,省高院何副院长特意点出了标准,明确要求立案申请的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这对案件量大的基层法院来说,是“压力山大”的高标准。不过何院长告诉我,他们也希望借此倒逼法院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我想,标准的制订只是第一步,诉讼服务永无止境、常做常新,更重要的是怎么样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好的诉讼体验?浙江走在前列,浙江也正在路上。

标签: 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调解;女士;法院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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