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8月13日下午4时,安吉县梅溪工商所举报电话骤然响起,有群众反映,梅溪上街有一居民家中正在屠宰3头病猪。食品安全大于天!接到举报后,梅溪工商所所长李建义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并马上与县农业局的同志取得联系。
在工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时,当事人正将一头刚宰杀完的病猪往车子上搬,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在当事人高某住宅的后院中,执法人员又发现了2头生猪,均已被屠宰,每头猪净重大约都在50公斤左右。其中一头生猪被吊在半空还未来得及清洗,一眼望去,这头猪通体呈红色,猪身被蚊蝇叮咬,现场恶臭扑鼻,令人作呕。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调查取证。几分钟后,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过查看,断定这3头猪系病猪,也就是通常所讲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为追查病猪的来源,工商执法人员经过仔细询问了解到,这3头病猪是当地另一猪肉经营户谢某用农用机动三轮车运来的。经过一番盘问,在事实面前,谢某承认这3头病猪是他从递铺镇三官青龙村沈某家中以900元的价格收购的,并以95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高某。于是,工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员与农业部门的同志一起继续对高某进行调查询问,一路人员在谢某的带领下,马不停蹄地赶往青龙村找到沈某。沈某称,昨天她发现这几头猪精神不振,估计患了什么病。为担心猪死后“一文不值”,于是当日下午2点,她以每头300元的价格将这3头病猪卖给了谢某。
昨日下午5时许,在工商和农业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已将这三头病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国家早已规定,对病死猪要严格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高某等人为谋取一已之利而无视群众身体健康、威胁群众食品安全的行为,工商部门表示必将从严查处,并欢迎群众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