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近年,社会上一些高复办学机构在招收高复生时,除统一收取高复学费外,对低于组档线的高复生按分数高低再收取数额不等的“补分费”,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以上情况,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规范高复办班及收费行为。
据浙江省物价局消息,规范通知中首先规范了办班行为。今后,公办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类高复班。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复班必须取得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备办班资格的,方可招生办班。二是加强收费管理。高复班收费除按规定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住宿学生住宿费及代收代管的费用外,不得收取“补分费”等其他任何费用。有关收费标准由办学机构或学校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价格部门备案。三是各级教育部门将加强对高复办班行为的监管,对不具备办班资格和办班条件的要坚决取缔。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监管收费行为,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不按规定收费的,不仅予以纠正而且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