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 吴勇)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即将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所具有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引起我市用人单位的关注。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两部法律都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的动员大会上,副市长孟建新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法进行全面动员和工作部署。据悉,市政府决定成立贯彻实施两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两法在全市的落实情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各地、各部门将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抓紧做好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完善和与两法衔接的工作。并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和就业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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