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27日讯 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如何建设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适应新要求,省政府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建设法治政府,核心是行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规范和控制,从而使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得以实现。”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夏利阳介绍说,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是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具体而言,一要健全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形成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事项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评估制度、跟踪制度,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定化。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控制行政自由裁量,促使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要强化行政监督,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夏利阳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从社会需求对政府改革提出的价值目标,突出强调政府在法律框架下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职责。要围绕科学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使之规范化、法定化。要围绕全面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促使公共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事关民生权益方面的投入,努力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需求相适应。要围绕提升行政能力,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尤其要提高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实施管理、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提供保证。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构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需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省司法厅负责人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浙江”建设中有着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应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着眼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使全社会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把依法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安全感,是政府能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指标。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政府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是公安机关最大政治,多侦破一起案件、多化解一件矛盾、多消除一个隐患和少发生一起案(事)件、少伤亡一个人、少造成一点损失是公安机关最大政绩”的理念,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素,努力营造和保持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稳定。
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
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必须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可以由群众和社会组织更好地提供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事务、社会生活,就应更好地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共同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