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近日,宁波余姚市泗门镇村民成某因非法从事电镀加工,被余姚市法院判处7天的司法拘留。
据余姚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去年,成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在无任何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电镀镀锌加工。他明知如此开设电镀加工点违反环境保护法,就东躲西藏,和环境监察人员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接到群众举报后,余姚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他在该镇楝树下村一出租房内进行电镀镀锌加工生产,简陋的工棚内放着四只镀锌用的缸,车间地面上电镀废水渗漏严重,现场没有任何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经现场监测,其排放的废水超过了国家标准。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并依法对其加工产品及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扣押。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之后,环保局对成某作出了停止电镀生产加工行为、并处8万元行政罚款的决定。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成某拒不执行,又不提起上诉。为此,余姚市环保局向余姚法院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