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2日讯
昨天,记者获悉,4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届时,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关区将有1.8万家企业获得A类企业的申请资格,享受守法带来的通关便利。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增长的业务量与海关有限的人力资源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在严密监管的同时,实现口岸通关的高效运作,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以来,首次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据悉,《办法》的核心是分类管理,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对企业进行分类,并采取有差别的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与原制度相比,《办法》增加了企业管理类别,在原先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并对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了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AA类和A类企业将享受到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其中《办法》新增的AA类企业还将获得信任放行等“待遇”;而对于C类和D类企业,海关则要在审单、查验、核查等通关、加工贸易业务开展和后续管理环节,对其实行严密的监管。
守法企业究竟能享受哪些通关便利?《办法》特别制订了《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以A类企业为例,能享受到的便利措施包括: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优先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优先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优先组织对报关员的报关业务培训和岗位考核;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整合了海关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把以往推出的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所适用的通关便利措施统统吸收归并其中。今后,守法企业不论在全国哪个口岸进出口都将享受到一样的“优惠”。
对于浙江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办法》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能享受到更多、更好的通关便利措施,还有“门槛”的降低。《办法》将申请A类企业的“硬指标”——上年度进出口总额,下降为50万美元,中小企业申请成为A类企业、享受通关便利将不再遥不可及。经初步测算,杭州关区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达到了18260家,占注册企业总数的40%。而目前杭州关区的A类企业仅有672家,占注册企业总数1.58%。
此外,《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除了已实施分类管理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贸易企业,都将在《办法》实施后采取分类管理。《办法》的评定条件更加全面,增加了“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的条件,对浙江众多民营中小企业的自律意识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