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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费维权情况通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3月11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

  首先感谢省政府新闻办的大力支持,为我们提供了发布平台。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大家通报2007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的基本情况和2008年消费维权主要工作以及马上到来的“3·15”纪念活动的一些具体安排。

  一、2007年浙江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2007年是各级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我省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具体表现在:

  一是消费产品质量合格率上升。去年全省工商部门对消费环节的各类产品质量检测达24231批次,合格率比上一年上升了二个百分点。其中食品质量检测达17491批次,合格率91.8%,比上一年增加2.3个百分点,对农贸市场、超市的农副产品进行定性检测380.43万批次,销毁处理问题食品129.63万公斤。

  二是消费放心环境初步形成。通过引导经营者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创建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商场和放心示范市场等活动。全省已创建农村放心示范店28110家,实现了每个行政村有一家放心店的目标,建立商品准入的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达16万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放心的消费场所。同时,消费投诉量明显下降,2007年,全省各级12315申诉举报中心实行联网集中受理,全年与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受理各类消费投诉115228件,解决114111件,解决率为99.03%;消费投诉总量比2006年减少12036件,下降了9.46%,继2005年、2006年后连续第三年呈下降趋势。

  三是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程度提高。消费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为主的消费救助体系已经建立;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消费教育为主的消费指导体系已经完善;消费调查、消费点评、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监督机制已经形成。

  四是消费维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4万件,罚没款6.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件。

  五是“新消费运动”开局良好。去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还联合向社会发布了《新消费宣言》,倡议全社会在和谐社会理论指导下,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一场以“崇尚理性消费、反对消费迷信;崇尚责任消费、反对消费炫富;崇尚文明消费、反对消费畸型”为主旨的“新消费运动”。一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消保委结合当地实际,狠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消费指导、消费体验等活动,“新消费”理念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根据2007年浙江消费维权事件与案例的典型性和社会影响,我们筛选出“2007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十大事件”和“2007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现予以公布。

  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是:1.浙江省工商局荣获“3·15特别贡献奖”;2.《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出台;3.“新消费运动”全新启动;4.浙江省“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5.浙江发布全国首个食品销售者行为规范指引;6.全省12315集中受理举报申诉体系改革成功;7.浙江工商在全国率先吊销失信企业营业执照;8.省消保委点评“不科学、不文明消费现象”;9.省消保委倡导全省开展文明消费健康餐饮活动;10.《浙江消费维权蓝皮书》首度出版。

  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是:1.杭州判决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2.高复招生虚假广告案;3.进口保健食品再陷质量门案;4.“易商国际”:电子商务掩盖下的疯狂传销案;5.名牌电动车败落质量检测案;6.铁通违约擅自收取来电显示费案;7.“夺命”劣质头盔案;8.“锅王”胡师傅虚假广告案;9.40幢别墅空置五年纠纷案;10.“混杀奇兵”害苦渔农案。

  二、2008年消费维权工作重点

  今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围绕这个年主题全省工商和消保委系统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12315执法机制,加大假冒伪劣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实现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场(超市)等;

  三是完善经营者自律机制。在建立食品购销台帐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的基础上,推行商品质量公示制、无理由退货制、不合格和过期商品就地销毁制、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等制度;

  四是完善商品质量监测机制、建立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和工商部门抽检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构建定性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机制;

  五是加大消费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水平;

  六是继续开展“新消费运动”。

  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安排

  在315即将到来之际,省工商局与省消保委决定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行动”,并举行一系列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行商品质量公示制。我们将公布一批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并督促一批大型商场建立商品质量公示制度,要求商家在店堂醒目处设立商品质量公示窗,公示本店经销的商品质量,特别是工商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信息,以维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这项制度在315期间在杭州大型商场率先试行,然后逐步向全省推广。

  二是举办“真假商品比对展览”。为了帮助消费者增长商品鉴别知识、提高识别能力,鼓舞消费者维权斗志。省工商局将在3月15日至16日,在浙江展览馆举办“真假商品比对展览”。整个展览占地近1000平方米,这些展示商品包括食品、日用品、服装、家电等涉及二十多类共200多种。举办如此大规模的真假商品比对展览,在浙江的消费维权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相信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也会对消费者提高商品鉴别能力很有帮助。

  三是举行2008年“新消费运动”启动仪式。去年我们发动“新消费运动”,要唱响的一个主题是“文明消费、健康饮食”。315当天我们将在武林广场举行2008年“新消费运动”启动仪式。今年的“新消费运动”,在继续抓好“文明消费、健康饮食”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唱响“新消费·新生活”的主题,着重是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广大消费者创建一个和谐的消费和生活环境。全省工商与消保委系统将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以专题、电视晚会、论坛、新闻发布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新消费知识。以“新消费”倡导和谐生活,以“新消费”落实科学发展。

  四是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为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省消保委正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组建一支“浙江省消费维权志愿者总队”,总队下设政策指导、消费教育、社会监督三个小分队,遍布于消费领域的各个方面,通过反馈消费信息,宣传消费政策和知识,在促进消费维权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并组织工商干部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一起开展各种各样的便民服务。

  五是主办315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在3月15日当天,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将以倡导新消费理念、强化消费与责任为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1.武林广场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省工商局、消保委,杭州市工商局、消保委将联合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农业厅、建设厅、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及行业主管部门40余家,省、市环保产业协会、节能协会、旅游协会、汽车工业协会、信息产业质量协会、食品工业协会、质量协会、保险行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家用电器协会、宝石协会、建筑装饰协会等行业协会30余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和咨询服务。还有公共服务类企业及检测机构等30家,在活动现场向消费者提供便民服务,解答相关的消费者咨询等。活动参加单位超过100家,活动规模与宣传规模均超过往年。

  2.天鸿饭店电话、网络投诉受理咨询服务活动。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联合省律师协会组织27家律师事务所的50名职业律师,在活动现场开设12路投诉专线0571-88000315,并通过省消保委的维权网站平台(www.zj315.org),同步畅通电话、网络投诉咨询受理渠道,向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3.“3·15”网上视频直播。省消保委、省律协、浙江在线联合推出“直播3.15:消费与责任”,在当天约7小时的网上咨询时间内,同步推出大型网络直播视频访谈节目;按照汽车、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消费热点分设直播板块,邀请律师对网友的提问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在直播过程中,浙江在线也将抓取网友们最关心的热点,进行滚动报道。

  4.出版《浙江消费维权报告蓝皮书》。发布2007年度消费投诉热点与投诉排行黑榜,表彰全省消费维权先进人物。

  全省各级工商和消保委也将在各地组织形式多样的、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举行全省统一赠送环保袋活动,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等等。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前去采访报道。

  最后我希望面对消费维权,人人都发出自己的声音,因为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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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广胜 山东莒南人。杭州大学经济系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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