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定海法院对徐某等人强迫他人卖淫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徐某等7人因强迫他人卖淫罪分别受刑5年至10年。
去年10月19日晚,两名少女向警方报警,称她们被人从外地骗至定海从事卖淫,趁看管人员不注意,爬落水管逃离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其中4人还被关在里面。警方闻讯迅速采取行动,解救了另外4名被害人。
经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其中一名少女已感染梅毒。案发后,被告人徐某亲属代为赔偿6名被害人2万元。
据法院查明,去年9月,定海的徐某认为自己承包的定海一家桑拿中心生意不好,便与从事卖淫的阿某商量,决定到外地物色女青年到该桑拿中心卖淫。
当月下旬,徐某、阿某带着李某来到新疆。10月5日,他们以到酒店做服务员为名,将6名少女骗至徐某的桑拿中心。
次日,阿某露出真面目,要求6人卖淫,少女们才明白自己跳进了火坑,都不同意卖淫,其中一人还和阿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徐某知悉后,狠狠地打了这名胆敢反抗的少女。“拿出1万元钱,才能走人。”“你们谁敢走人,就打死谁。”在徐某的恐吓下,6名少女迫于淫威,不得不于当晚开始卖淫。
其间,徐某为防止她们逃跑,将她们所住的4楼通道门钉死,并叫李某专门看管,营业时间则由徐某、阿某和其他人分别负责看管。
自2007年10月6日至18日,6名被害人共被强迫卖淫34次,所得赃款7500元归被告人徐某所有。
徐某被提起公诉后,以6名少女并非被骗来,而是原先便是从事卖淫,只因钱财分配不公,发生争执等理由认为自己应是组织卖淫罪,并非强迫卖淫罪进行辩护。
4月18日的庭审中,定海法院认为徐某等7人强迫卖淫罪成立,根据其情节轻重,对他们分别判处10年、5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阿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李某等5人分别获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宣判后,徐某等人表示不服,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