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司机已准备拿100元钱把事情了结,但骑电动车的妇女又说要500元,还说要是报警就砸车。”昨天早上,家住紫荆家园的杨女士打进早报热线,气愤地述说她亲眼看到的一幕。
5月4日下午2时,在登云路38号紫荆家园门口,杨女士的邻居曹先生因“撞”倒了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子,与那人吵了起来。原本以为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普通纠纷,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让杨女士越看越气愤。
打了个电话6人围上来
4日下午,曹先生开着车号为浙A52N××的面包车,前往自家开在登云路上的广告公司。谁知,就在公司门口的人行道上倒车时,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子突然倒在车右边。
曹先生立刻下车问:“怎么样,没撞着你吧?”
女子坐在地上张口就骂:“开车没长眼啊,你看把我都撞出血来了,电动车也不能动了,废话少说,先拿100元来。”
曹先生不愿意了:“好像没撞着你吧,看你也没怎么受伤,手擦破皮了,我给你50元买个创可贴。”
杨女士的丈夫江先生一看是邻居曹先生,于是站出来帮忙说:“还是打电话叫交警过来处理吧,送到医院去验伤,花2000元的话就给你2000元。”
骑车人一听曹先生要报警,一下子拉下脸,很凶地骂:“你敢拨110,我就敢把你车砸掉!”
“撞了人你还有理了,今天我也不上班了,你等着我给老总打个电话,你别走啊。”
在女子打电话几分钟后,就有六七名男子赶过来,把曹先生和他的面包车围在中间。
“现在100元钱不够了,起码要500元,你要报警就1000元,要不你自己看着办。”骑车女子指着曹先生说。
拿了700元口气还很硬
江先生说:“那女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头发又长又乱,左手臂上还文着一条龙。”
“围上来的几个人,手上都文着五花八门的文身,要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赶过来哪有这么快的?”江先生说。
曹先生看到这阵势,心里怕了,怕再拖下去要被打,想打110又怕把事情闹大,说不清楚,毕竟别人是躺在自己的车子侧面。
没办法,他跑到自家的广告公司拿钱,但不敢跟老婆说真话:“买广告板的材料还欠500元。”
收到500元赔偿后,骑车人还不满足:“今天一早不能上班,我一天赚好几千呢,你最少要赔我200元钱误工费。”曹先生无奈,最后又掏了200元。
骑车女子说了几句围观者听不懂的话后,与喊来的六七个男子走了。
杨女士说,那个要钱的女子35岁左右,口气非常强硬。
出了事还是应该报警
江先生说:“这明摆着是敲诈,我看那个女的没什么事嘛,马上就站起来了,开口就要钱。”
“她的电动车没牌照,她说撞坏了的地方,我看看还是很新的嘛,这是不是就是电视里说的‘碰瓷’啊?”
所谓“碰瓷”,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实际就是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碰瓷“的主要形式是“人故意撞车”,“受害者”会慢慢地走在路上等着车子撞上来。
碰撞部位往往都在车辆的侧面,同时躺倒在车辆的侧面,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真正的人身危险。
通常,轻微的刮蹭就会使“受害者”受伤。被撞后,不管伤得多重,“受害者”肯定不会要求送医院或者报警。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在现场做“调解”的江先生,他说:“不管出了什么事,还是应该打110,就算咱犯了法,按法律规定,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心理也舒坦。像邻居这次莫名其妙地赔钱,真像吞了个铁疙瘩,想咽咽不下,想吐吐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