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当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全部劳务费及延迟履行金共计37000多元交到申请执行人程勇手中时,程勇激动地表示:“太谢谢了,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才有能力自救!”
事情是这样的: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浙江某电器公司工程后,将工程的全部粉刷工作分包给程勇等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可工程完工后,“广汇”一直拖欠劳务费35000元。程勇多次讨要不成后,起诉到南湖区人民法院,但判决书生效后,“广汇”一直未支付劳务费,程勇于今年3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程勇等人均系四川人,急于回家自救,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终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发现“广汇”在浙江某电器公司尚有部分未结工程款。然而,该电器公司认为他们与被执行人无债权债务关系,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日前,南湖区人民法院再次对“广汇”的财务进行核查,查明该电器公司仍旧向“广汇”支付工程款,故责令该电器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终于让程勇等人拿到了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