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7月1日起,新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根据合同文本,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明确填写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根据新规,开发商拿地后,在合同文本上须注明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如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顺延不得超过1年。而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日期)开工、竣工的,须按日支付违约金。
据悉,开发商签订出让合同,须明确填写宗地建设项目开发投资总额、建筑容积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建筑面积、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绿地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等土地利用条件。然后,开发商须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不得擅自改变。
市房协一人士表示,对住宅市场而言,新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流转,增加住宅的供应量,尤其是中小户型住宅的供应量,从而改变住宅市场供求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
对老百姓而言,新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实施是个利好,但对开发商而言,并不是个好事情。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捂地或转让地块赚取差价的现象很普遍,而新规的出台可有效约束这一市场行为,加速楼盘的开发进程,增加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从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银行人士表示,在目前信贷紧缩、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新版合同的实施,考验的不仅是开发商的资金周转实力。目前,宏观调控政策日益深入市场,楼市观望氛围浓度不减,市场销售压力很大,而开发成本不断走高,银行融资难度又大增,资金链很容易断裂,市场洗牌自然升级,或将加速楼市拐点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