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看到出具一份小小的检测报告收费不菲,便冒充检测公司给企业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从中骗钱。昨天,嘉善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现年26岁的刘斌原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人员,曾因所在单位产品检测,与权威鉴定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业务联系。2006年3月1日,刘斌冒充嘉善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员,称帮忙揽活,与方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随后,他又冒充方圆公司业务代表,与嘉善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表示愿意接受中心的委托。这样一套假协议出笼之后,刘斌使用私刻的印章及从路边购买的发票,冒用方圆公司嘉兴中心经理的身份,揽接了嘉善20家企业的产品检测业务,并以方圆公司的名义出具私自制作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从中骗取检测费34万余元。后因受骗企业对外使用相关检测报告时被发现有假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