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6月12日海宁接连发生两起咬人事件,两名咬人者,一个是拒缴税款的“钉子户”,一个是刚刚失恋的小伙子。如今他们一人遭刑拘,一人被教育。海宁司法界人士指出,如果被咬者构成轻伤,咬人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钉子户”咬执法者
海宁市许村镇报国村织机户徐某,2005年以来一直未缴纳相应税款,时至今日,累计已达10600余元。今年,海宁市国税、地税、工商部门已联手三催税款,但徐某依旧我行我素。
6月12日,相关部门在海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助下,决定强制执法。在先行劝说无效后,执法人员封了徐某的机器。不料,他举起家中的铁锹,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恫吓,其妻唐某也对执法人员恶语相向。趁两名工商执法人员不注意,徐某竟突然猛张大嘴咬向他们,致使两人手臂上都留下了清晰的牙印。
许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徐某夫妇进行依法传唤。不料,徐某夫妇拒不配合,并又将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咬伤。当晚,海宁市公安机关对徐某依法刑拘,并对其妻唐某取保候审。
失恋小伙咬民警
同日,海宁市斜桥镇一家食品厂门前也发生了一起咬人事件。被咬者是前来处警的警察,咬人者是一名刚失恋的小伙。
知情人说,小伙和女友分手后,觉得以前给她买吃的、喝的、穿的,现在却人财两空,心理很不平衡,于是经常来找她的麻烦,要求赔偿损失。对方不肯,小伙就在女方单位门口拦她说脏话。当天,这一幕再次发生时,女方报了警。
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好言劝阻小伙。但小伙认为民警向着女方,挣扎着要殴打姑娘。民警小张上前阻止,不料小伙竟发疯一样向小张的手背咬去,当场鲜血直流。
人咬人涉嫌犯罪
“人咬人是一种野蛮的暴力行为!”司法界人士汤先生说,“人咬人一般可分两种:一为被咬者是普通人,被咬后如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咬人者将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另一种情况是被咬者为执法人员,如在执法过程中被咬,咬人者就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经司法鉴定构成伤害的,将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