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的我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活动日前暂告一段落,其间,全市共执结各类案件488件,同比增长了20.3%,执结标的1407.09万元。市中院执行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集中执行活动告一段落,但我们会把集中执行声势大、威慑力强的优势变为平时执行的一种常态。
公开曝光被执行人
在集中执行期间,各级法院穷尽了常规动作。市中院通过媒体公布了被执行人名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岱山法院从4月1日起,在当地电视台发出了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公告,并且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被执行人发信息,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从4月15日起对24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公开曝光,将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及应履行的金额等信息在当地电视台图文频道24小时滚动播放。通过公告,有6件案件的6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定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作全面的调查审核,确保执行手段、执行方法、执行财产三到位。在该院执行局还流行着四个执行结合:夜间执行与白天执行、查人与查财产、严格执行与耐心说服、强制执行与自觉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各级法院执行人员开展夜间和凌晨的突击行动17次,查封扣押财产52件,传唤被执行人94人次,集中查询金融机构488人次。
发挥政法综治网络作用
去年法院与公安等部门为共破执行难题联手,今年5月份,通过公安网络查找到涉及我市三个法院31起债务案件(涉案金额达3700余万元)的被执行人高某下落,经询问后,市中院执行局对其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这是一起通过公安机关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的成功个例。
嵊泗法院积极利用乡村执行联络员知民情、晓民意的特点,通过在当地及时召开执行联络员联席会议,通报该辖区内的被执行人名单。在集中执行期间,该院获知某村有土地补偿款可发,遂与当地执行联络员联系,了解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行工作,有数起案件得到了有效执结。
各级法院还加大对被执行人是党员干部、公务员案件的执行力度。被执行人应某既是党员又是村妇女主任,当定海法院执行人员要求她履行时,她一再推说没钱,经过强制才被迫履行。法院事后对该被执行人的情况向镇党委、人大进行了通报,当地党委和人大对法院的工作很支持,表示今后凡涉及当地党员干部的执行案件,由法院与党委联系后,可以由组织出面督促他们履行,拒不履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等身份的有13件,执结12件。
“集中”是为了不“集中”
市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执行难的问题其实一直是存在的,集中执行也不例外。
该负责人说,被执行人难找,许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如被执行人外出捕鱼或为运输船船员,其回家时间不确定,家属又不配合,个别案件被执行人利用其老年亲属阻扰对房屋的实际交付,执行人员需多次查找其下落,影响执行效率。
同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不高,只能分期偿还的案件大部分不能在执行期限内执结,相应增加了执行积案。近几年来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侵权类型案件不断上升,此类案件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普遍较差,而申请执行人通常也极困难,法院往往承受执行无果、又备受申请执行人指责的双重压力。
该负责人说,集中执行工作是一个手段和载体,要建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执行声势大、威慑力强的优势变为平时执行工作中的一种常态。充分利用政法综治网络,发挥基层综治力量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大环境,真正让法院执行不用“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