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套商品房从2006年底开始装修,至今有一年多时间了,但不断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使得房主迟迟未能入住。因与装潢公司存在纠纷未能解决,房主徐先生向工商部门申诉。
据徐先生称,2006年11月,他与我市某装潢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将其位于市区新城的一套商品房交该公司装潢。2007年初,在房子装修接近尾声时,徐先生发现房子大厅好几处地面抛光砖铺得不平整,在铺好的抛光砖中有十余块底下出现空心。他说,因为抛光砖铺得不好,暂扣了最后一笔工程款3400元。此后交涉维修事宜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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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徐先生发现主卧室边缘的踢脚线、墙边的木地板及门套等多处受潮并发霉。今年初,经专业人士认定,出现上述情况系主卧室内的卫生间渗水造成。此后,装潢公司对徐先生的房子进行了返工,但一些赔偿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下来。为此他向工商12315投诉。
6月13日,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召集双方调解,当天协商未果。6月16日,在徐先生位于市区新城南龙锦园的商品房内,记者看到主卧室内墙边的踢脚线和木地板被拆掉,房内堆着一些霉变的踢脚线。根据徐先生的指引,记者看到大厅地面上数块抛光砖铺放不平整,有几处抛光砖高度有一定落差。
前天,当事装潢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徐先生的房子在2007年初就已经装修完工,事后出现的渗水问题,他们也派人进行了维修,公司曾要求徐先生先将扣留的款项用于购买门套等材料让他们维修,但没有得到配合。对于抛光砖出现的问题,该负责人称,该材料不是他们提供的,当初也为此提醒过徐先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记者 潘达源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