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过,面对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还是多留一个心眼吧!最近一周内,嘉善发生了两起骗婚案件,都是以要彩礼为名行骗,然后就“人间蒸发”。记者采访后发现,骗婚案件多发生在农民和新居民中。对此,有关人士提醒应提高警惕。
一周连发两起骗婚案
对于在嘉善打工的刘成来说,“婚姻”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当天和女方见面并谈妥,当天就付了彩礼,可“准新娘”第二天就以上厕所为名溜了。“近日的一个早上,我的一个老乡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同意了,后来他就带了一个中年人和一个女子到了我的租房。”刘成告诉记者,中年人是女子的父亲,当时他觉得那女子还可以,于是双方就谈妥了。女子的父亲看到双方“情投意合”,就对刘成说:“你们两个反正是自己看好的,就在这里好好过日子,我要回云南老家了,家里要‘退亲’,‘女婿’你就给15000元吧。”刘成一听,“丈人”都叫自己“女婿”了,这“退亲费”能不出吗?“我就给了他18000元,其中3000元让他作为路费和生活费。”刘成喜滋滋地憧憬着未来,可第二天下午,女子就以上厕所为名跑了。
无独有偶,西塘镇下甸庙村的张华也遭遇了类似的窝囊事。前几天,张华的工友小娟跟他说,她表姐的女邻居贾某长得非常漂亮,来嘉善打工两年了,至今还没谈对象,小娟帮忙牵了红线。“当时说是要礼金,我就给了,可谁知过了没多久,那个女的说自己已经结婚了,然后就消失了。”
被骗婚者很受伤
记者采访后发现,此前嘉善也曾发生过类似的骗婚案件,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民和新居民中。由于人财两空,他们都很受伤。对此,有关人士提醒,当事人应提高对骗婚犯罪的警惕,同时还应提防外来“媒婆”,不要轻易相信骗婚者编造的谎言和伪造的证件。如果被骗婚,应及时报案。
记者获悉,嘉善县人民法院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子:西塘人小胡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湖南女子,后来两人登记结婚了。可到了年底,女子借口说要回家迁户口,从此一去不复返。之后,相关人员调查发现,与小胡成亲的女子是利用偷来的户口本办了张假的身份证后与小胡登记结婚的。由于小胡起诉的人确实存在,但事实上又不是那个人,所以法院没法判离婚。离不了婚,再结婚就要犯重婚罪,这样的骗婚案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法律界人士分析,从这些骗婚案中可以看出,被骗的农民和新居民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警惕性。“结婚需要办结婚证,而办结婚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只要仔细查一查这些证件是不是真的,一般就能防止骗婚案件的发生。而且,婚姻是基于感情基础的,双方应该相互了解,不能太草率。”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