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光烈
编者按:
今年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的署名文章,现转载如下。
宁波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聚集地之一。截至2007年底,宁波市登记的外来人口总数已达341万,其中务工人员320万,目前仍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面对如此规模的外来人口,宁波市委、市政府大胆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模式,采取综合措施因势利导,使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外来务工人员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城市化进入加速阶段,城市的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人口和非农活动向城市转移、集中,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支撑城市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劳动力。宁波建筑行业80%以上的用工,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70%以上的用工是外来务工人员。在一些特殊的服务行业中,这一比例还要高,如城市环卫业90%的用工是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创业和创新的生力军。在宁波,从各类企业的一线工人、班组长、中间管理层乃至决策层,都活跃着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影,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革新、科技创新等各个领域,都离不开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与和贡献。2004年以来,宁波涌现出19位市级首席工人,以及一大批外来务工明星及优秀务工者。自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以来,有10位建设者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其中的7名就是外来务工人员。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为企业节能降耗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如建立产品标准化体系、发明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等,促进了企业发展,推动了经济建设,创造了社会财富。
外来务工人员是社会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宁波,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宁波人”。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会帮扶、治安联防,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站,参加各类免费服务、防汛抗灾、卫生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仅2007年,外来务工人员义务献血就达2.4万人次,占全市献血总人次的40%。宁波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也离不开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与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不仅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还带动了城市文化建设,他们把家乡的优秀民俗文化带到沿海发达地区,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融合。宁波有一支由外地青年组成的“威风锣鼓队”,在今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首届农民工春节晚会打了头阵。
外来务工人员是政治建设的生力军。外来务工人员在投身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同时,他们中的许多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先进分子还带动广大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各类政府决策听证会等,积极参与企业、社区和基层的民主管理,发挥着重要的先锋模范作用。如外来务工人员杨晓霞光荣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有15人被县(市)区级以上党委表彰为“优秀党员”,59人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团员”、 “三八红旗手”、 “优秀妇女干部”、 “全省五十佳基层团干部”和“全国五四青年奖章”称号。 总结经验,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外来务工人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它需要我们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不断加强对他们的服务管理,为他们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为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浙江省的统一部署,注重循序渐进、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积极探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新机制,努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同进步、与产业同升级、与城市同发展。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扭住“四个坚持”不放松,开创了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理念创新,形成发展共识。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始终把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我市发展的生力军,按照引导融合、提升素质、优化服务、完善管理的要求,提出了就业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居住有改善、社保有拓展、维权有保障、治理有力度“六个有”的工作目标,着力构建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引导激励、社会环境和组织领导“五大体系”的工作布局,把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以开放包容的胸怀,广泛地形成了本地人和外地人都是宁波人的共识,让他们与本地人一道促进宁波的发展。
坚持民生为先,实现重点突破。为了充分调动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精神,我们相继出台了有关的14个配套政策,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与人力,基本覆盖了外来务工人员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健全和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公共卫生、居住条件等公共服务体系。如去年全市中小学校就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达21.4万人,减免学杂费3500余万元。其次,率先推出全覆盖、低费率、可选择、能衔接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缴纳178元,有效解决了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积极性“两不高”的问题。截至今年2月底,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达到81万人、65万人和60.2万人。第三,全面推广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宁波企业保证金总额达4.75亿元,共为3.2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追回被欠工资6173.4万元。
坚持共建共促,推进和谐共融。为使外来务工人员将宁波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一样,都是宁波发展的推动者和发展成果的拥有者。我们高度重视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对宁波的亲和力,充分调动他们建设宁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促进新老市民在共同建设中融合、在工作生活中融合、在互相学习尊重中融合。一方面,积极鼓励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民主政治和社区事务建设,目前已有110余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代表担任村(社区)干部,16名同志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各类社会融合组织建设,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外来人员在100人以上的村(社区)融合组织建成率达到60%,融合性社会组织819个,在宁波和谐社会建设中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持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我们始终把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步研究、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不断完善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机制。同时,我们创新领导体制,在市和县(市)区层面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等职能。此外,还在市、县、镇、村加强服务管理网络建设,逐步形成了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工作交流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原载《求是》2008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