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国土资源部、司法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最近发出通知,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县(区)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县(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明确乡镇基层政府及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处理和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能力,切实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此项活动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