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我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说。25日上午,他在办公室接受人民网记者独家采访时,拿出了相关的证据,从容地讲述了整个事情经过,以事实来澄清社会上所谓“美国绿卡”的流言。
早在1991年娃哈哈兼并了杭州罐头厂,当时生产的马蹄罐头,出口主要在美国,便申请在美国设立一家贸易公司。1993年6月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展司发文([1993]外经贸政发合营证书字第1250号),颁发“娃哈哈美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由于业务需要,宗庆后需要往返中国与美国之间。出于方便商务的考虑,宗庆后申请了美国的工作签证,之后又申请“绿卡”。1999年5月12日,美国方办出了这张“绿卡”。宗庆后持的是中国护照,是中国公民。
后来由于出口美国的罐头没有盈利,美国公司销售中产生了坏账,业务难以继续。2000年6月19日,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发出《关于同意撤销娃哈哈(美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外经贸经发[2000]570号)。
有一份最权威的记录,出自我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记录显示,宗庆后因商务到美国的天数,分别为1999年16天,2000年8天,2001年7天,2002年14天,2003年9天,2004年零天,2005年40天。这之后,无出境到美国的记录。
这是非常重要的记录。因为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美国居民必须每年在美国居住半年,若要居住少于半年必须申请回美证。
美国联邦公民与移民局官方网站在“绿卡”一栏中,称:“如果有下列情况可能会被免除你的永久居住权身份”,其中一项为:“居住在美国之外超过一年,并没有获得最近申请的再次进入的许可证或返回居住签证。”
宗庆后没有去申请再次进入的许可证或返回居住签证,实际上已自动放弃了“绿卡”。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秋潮对记者说,美国公民与“绿卡”是两个概念。美国公民是取得美国国籍的合法居民。“绿卡”是美国居住证,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在美国长期工作的,或学习满一定时间的,或有投资的人,美国发给一种“绿卡”,承认其可以在美国有长期的居住权,但并没有加入美国国籍。
即使拥有“绿卡”者,也不是美国公民。“绿卡”者没有这些权利:“一些工作出于安全考虑只限于美国公民”,“您也许不能参加只限于美国公民参加的选举。”
宗庆后是中国人,生着中国脸,怀着中国心。
“我永远为我们伟大的祖国骄傲,永远为祖国人民效劳。我是属鸡的,黎明即起,到晚不歇。我今年63岁了,我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奋斗到底!”宗庆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