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价要上调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拟提高0.2元/吨。昨天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召开的市区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上获悉,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通过价格杠杆,提高社会节水意识,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
据了解,此次价格听证会与会代表16名,分别来自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团体及社区。针对听证会提供的调价方案,几乎所有代表都同意实施“阶梯式”水价方案,但对水价分档层级与执行时间提出了不同看法。
方案:水价平均上调0.25元/吨
根据价格调整方案,自来水平均售价提高0.25元/吨,具体分类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1.6元/吨,提高0.2元/吨,上调14.29%;非经营用水2.15元/吨,提高0.3元/吨,上调16.22%;经营用水2.2元/吨,提高0.3元/吨,上调15.79%;而二级管网供水1.5元/吨,提高0.25元/吨,上调20%。
考虑低收入群体利益,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即以户为单位分三档。第一档为月用水量18吨(含18吨)以内,1.6元/吨;第二档为19~30吨(含30吨),2.4元/吨;第三档为31吨以上,3.2元/吨。不过,“阶梯式”水价实施对象并非所有用户,限于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并抄表到户的居民。
而对政府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户,即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残疾人证的用户及慈善机构,继续执行减免或优惠政策。此外,对纯净水及饮料制造、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洗衣店等特种行业用水,参照周边城市水价,调整为4元/吨,提高2.1元/吨。
声音:分档应更细 执行时间应推迟
对于上述方案,与会代表基本赞同,但就“阶梯式”水价分档层级与执行时间,不少代表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代表朱岩认为,“阶梯式”水价的层级应再细化些,比如说能否在10吨这个位置再设一个档次,因为去年市区三口之家月均用水量在7.4吨,而这样一个用水量一般为低收入群体,缺乏消费弹性,10吨位置设一个档次可更好地顾及低收入群体利益。
而在执行时间上,方案建议7月起实施。代表齐福利认为,目前,油价、电价都上调了,但居民生活电费没涨,出租车运价没涨,水价上调能否推迟几个月,缓解市民生活支出成本。代表王小雄认为,调整也行,可先上调经营性用水价格,后上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同时,对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根据企业能耗、污染指数,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方案:污水处理费同步申请调价
污水处理费与水价同步提出调价申请,并提供两个方案,一是完全成本方案:将市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从现行的0.8元/吨调至1元/吨,而非经营性、商业服务业及工业企业等污水处理费则上涨0.40元/吨。二是分步到位方案:将市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从现行的0.8元/吨调至0.9元/吨,其他的上调0.20元/吨。同样,对经济特困户或慈善机构继续实施减免或优惠政策。
工业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则实行分档征收的方案,即对工业污水处理费分档征收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拉大实测污水COD值的每档(以100mg/L为一档)级差,每减少一档,收费标准相应降低。
声音:分步调整 差别定价
对于上述两个方案,绝大多数代表赞同方案二。他们认为,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调高污水处理费,可以缓解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因为居民污水处理费提高0.1元/吨,每户居民年支出仅增加0.05%。
对于工业污水处理费,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加大差别定价的力度,尤其对重污染企业征收污水处理费,可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促使企业治污减排、达标排放,保护和改善我市的水环境。
市物价局人士表示,水价调整目的是减轻供水排污企业亏损,保证其良性运营,通过供水排污设施的再投资,保护水源,进一步改善水质和水环境,同时也可提高全社会的节水、环保意识。至于何时调整,如何调整,目前仍无法明确。按规定,调整方案与时机在考虑听证代表意见基础上,经审价委员会讨论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如审定通过,物价部门才能确定调整时间和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