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点名师名校”、“百分百就业”、“升学率90%以上”、“保证出国留学”……如果看到有这些“关键词”的招生广告,家长和学生要当心了。昨天,市工商局针对以往中、高考结束后虚假招生广告泛滥的实际,紧急发布招生广告警示,提醒家长和学生理性应对。
昨天,记者在市区多家宾馆、培训机构看到,各种招生横幅和广告让人眼花缭乱,招生大战已经打响。
“只要在我们这里报名的考试保证都能过,通不过的学员我们可以全额退还学费。”建国路上一家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培训机构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可发国家承认的证书。记者在该机构的宣传资料上看到如下文字:“免费为学员安排实习并保证就业,报名考证一次性通过……”但记者提出看看办学相关资质时,工作人员未能提供。同样在一家宾馆,某专修学院的招生简章上赫然写着该校就业率在90%以上,而这名工作人员称,就业率高低决定“关注率”,很多学校招生广告都这样写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招生市场违规不外乎有七大行为:一是未经招生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通过电视、灯箱、橱窗、互联网、印刷品、车体广告等媒介和形式,擅自刊播、设置、张贴、散发教育招生广告。二是非教育培训办学机构、教育机构超出自身办学范围,发布招生广告。三是以“重点”、“名校”、“名师”等词,夸大宣传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教育质量等。四是在招生广告中,突出宣传与其仅有合作或挂靠等关系的高等院校,未明示相互间关系,有意混淆办学主体。五是含有保证百分之百高薪就业、推荐或保证出国留学等承诺。六是以不实的升学率、录取率数据或许诺提高多少分数、提升多少名次等内容发布广告,争夺落榜生生源。七是冒充或谎称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
工商人士为此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各类招生广告申请人必须提交招生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发布广告的证明。其中,大专院校的招生广告,要提交国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广告,应当提交设区的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广告,应当提交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没有这些证明,谨慎为好。同时,招生广告中使用的有关合格率、升学率、录取率等数据按照规定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如果只出现含有断言、保证或者承诺的内容,可能是诱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学生和家长可以要求招生人员提供备案文件或查看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编号,也可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广告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工商人员提醒家长,注意保存好广告宣传资料、发票等证据,以便遇到问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及家长如因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而受骗上当的,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