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原本是一家人的叔侄俩,因为一块宅基地闹上法庭,甚至各自携带菜刀、汽油桶到法院闹事,扬言要与对方同归于尽。近日,经过南浔法院、德清法院联合调解,终于使叔侄俩“化干戈为玉帛”,避免了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2005年11月,侄子小孟认为二叔占用了其父生前留下的宅基地用于建房,向法院起诉。德清法院于同年12月判决叔叔老孟赔偿侄子建房权经济损失12万余元。但老孟拒不履行判决,期间老孟甚至携带汽油桶来到德清法院,扬言“要和小孟同归于尽”。2006年11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交叉执行通知书》,将该案交由南浔法院执行。南浔法院于2007年3月依法对老孟的一处房产进行查封,并启动房屋评估拍卖程序。期间,叔侄俩对抗情绪越发严重,侄子小孟也携带菜刀来到德清法院,扬言“要和老孟同归于尽”。今年1月,为确保合法债权及时得到实现,南浔法院果断采取措施,对老孟相关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之后南浔法院会同德清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促使当事人渐渐缓和对立情绪,并逐步达成协议。近日,原本“刀兵相见”的叔侄俩终于心平气和地达成履行协议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