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直以来,行业协会商会自我管理、服务成员单位等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而且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又缺乏一定的评价标准。日前,市政府转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制定的《关于建立嘉兴市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将使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拥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
“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协调小组、市工商联、市总商会为服务‘两创’,年初就开始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嘉兴市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评价体系》。”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评价体系将已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评价对象,以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履行职能、工作创新等为评价内容。
据介绍,该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采用百分制评价办法,根据评价结果列前3名的行业协会和商会将分别得到6万、4万、2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来源于市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