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她说我不是男人,伤害了我的自尊心。”21岁的陈林昨天在法庭上说出了他杀害女友的一个动机。
陈林是文成人,从小跟随父母在福建生活。去年7月,他回到文成开店经商,认识了梁某。虽然相识才1个来月,但他一直视梁为女友。不过,这个女友一直用假名和他交往,直到公安机关审理该案时他才得知她的真名。
推荐阅读
瓮安死亡女孩叔叔曝曾遭黑手围殴
瓮安现场目击者称有人用哨子指挥
少女第三次尸检结果数天后将公布
矿产争夺较量是蒙古爆发动乱诱因
张家界发生液化气爆炸案12人受伤
我市对“双超”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据陈林交代,有一次他看见梁某和另一男子走进一家宾馆,他觉得感情受到欺骗,决定报复泄愤。去年8月30日下午1时许,他与梁某在温州火车站附近一家大酒店开了房间。陈林质问梁某为什么对他不忠,梁某说他不是男人。陈林顿时起了杀心。
当晚,陈林捆绑住梁某的手脚,然后拿走梁某的一张邮政储蓄卡,逼问出了密码。接着,陈林残忍地杀死梁某。他怕梁某没死,又把她拖到卫生间勒颈,还用开水浇到她头上。
离开酒店后,陈林从梁某的储蓄卡中提取了9000多元。案发2天后,当他到瑞安再次用梁某的储蓄卡取款时,被警方抓获。
在法庭上,陈林承认杀人行为,并说那些钱是他以前给梁某的,现在要拿回来。公诉人认为,陈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使梁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审理后,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记者 潘贤群 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