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大王”潘宝富在舟山的名气很大,原先他所拥有的“定海环南政达水果批发交易行”年收入逾百万元。近日,潘宝富因涉嫌诈骗1281万元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若潘宝富诈骗罪名成立,这将是我市迄今最大一起诈骗案。
昔日风光的“水果大王”何以落得此等地步?源起一个“赌”字。2004年起,潘宝富迷上了赌博,输掉了300万元。以潘某当时的经济能力,偿还这笔赌债并非难事,但潘某怕被家人知道,偷偷借了高利贷。随后,潘某陷入了“越赌越输、越输越赌”的泥潭,高利贷也越借越多,到后来,他不得不编织各种各样的谎言,向周围熟悉的人借钱,以归还高利贷利息。
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潘在明知自己已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隐瞒负债事实、编造投资房产开发等虚假借款理由,先后60余次向社会上不特定的18人借款1281万元,用于赌博、支付利息和个人挥霍。其中有5人被“借”100万元以上,最多的1人被“借”达200余万元。潘为人“豪爽”,出手阔绰,加之“水果行大老板”的头衔,极易博得信任,潘还做了一份“规划书”,表示自己要投资6000多万元建造一幢面积达7500平方米的商务楼。潘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知道潘某投资缺钱,又有高利息的回报,纷纷“慷慨解囊”,少的5万元,多的几百万元。潘宝富有位员工郑某,每月工资仅1000多元,却被潘先后9次共借了100多万元,其中一部分钱是郑某辗转向亲戚、邻居借的,直到潘宝富案发,郑某只收到24万元利息钱,83万元本金不知该如何追回。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从定海区检察院移送到市检察院,”负责审查此案的检察官说:“确定案值和潘宝富行骗的主观故意性,成了本案的关键。”
到后来,钱越借越多,债越来越混,连潘宝富自己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欠了人家多少钱。有的债,他还了一部分,可债主手中的欠条没修改,有的债是高利贷,借款和借条上的数额相差甚远。据潘宝富回忆,一笔借条上为140万元的借款,他实际只拿到40多万元,其他的近百万元,一部分是高利贷利息、一部分是中间人的“中间费”,还有一部分被中间人以债务的名义直接“扣除”了。如此种种。
2007年6月12日,潘宝富终于被庞大的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偷偷离开了舟山。“潘老板失踪了”的消息,很快在潘的债主们中间传开,大家这才感到事态严重,四处寻找,几经周折,终于在宁波找到了潘某,并将他劝回舟山。
2007年11月2日,潘宝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经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而此时潘宝富已不名一文。
公诉书称,潘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但不管如何,潘宝富涉嫌案值巨大,难逃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