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浙江省司法厅日前发布的消息称,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76个县(市、区)出资奖励乡村人民调解员,占县(市、区)总数的84.4%;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120035件,同比增长27%;调解成功117435件,调解成功率达97.83%。
乡村人民调解员被老百姓称为"民间和事佬"。在乡村社区,邻里相处难免磕磕碰碰。在唇枪舌剑或剑拔弩张时,有"民间和事佬"劝一劝,双方就有可能"一笑泯恩仇"。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建德市每年拿出数十万元资金,专门奖励在乡村调解家长里短等小纠纷的乡村人民调解员。调解简单民间纠纷成功的,市里和乡镇每件奖励4元,不成功的发2元补贴;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成功的,则每件可获得奖励100元。
如今,切合本地实际的人民调解员激励保障机制,已经在浙江的金华、衢州各县(市、区)全面实施,杭州、宁波各县(市、区)已实施或即将实施人民调解员激励保障机制。激励保障经费除1个县(市、区)由乡镇街道全额承担、11个县(市、区)由乡镇街道配套承担外,其余均由县(市、区)财政核拨。
在浙江省推行人民调解员激励保障机制的76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采用以件计奖模式,即根据调解员所调处的每件纠纷的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和规范化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奖励;有9个县(市、区)则采用积分记奖,绩效考核,优秀调委会、调解员评选,优秀卷宗、案例评选等形式给予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