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好政策,但好政策还要宣传好。”昨天下午,市社会保障事务局专门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门“挑刺”。
在恳谈会上,社保局负责人对社保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汇报,随后,代表委员们把听到的、看到的、经历过的关于社保工作的问题都提了出来。针对不同的问题,社保局主要领导、处室负责人纷纷予以解答,对于当场不能解答的问题则详细记录下来,或另行协商,或向市政府汇报。
一名政协委员提到,上世纪80年代一名企业干部从原单位辞职后自己出去创业,但是到了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在企业上班那段时间却不能算缴费年限,不知道为什么。一名来自企业的人大代表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对职工参保很重视,但是因为在一些地方养老金不能转移,不少职工不愿意参保,今后养老金能否也成为全国通用的“粮票”。
市社保局负责人解释,职工不愿意参保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针对原来辞职、被辞退后原有工龄不计算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会向上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