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俗话说“只有借地建房,没有拆房还地!”吴兴区环渚乡的张大伯和史大伯就是为了十几年前一块宅基地的事,闹了不愉快。张大伯和史大伯是同一村里的人,但不在同一个村民小组。十几年前的时候,张大伯就开了一家杂货店,当时店是向另一村民租的,之后,由于房东收回房子,张大伯和史大伯的妈妈商量后,借了史家的一块宅基地,自己建了眼下的这家30平方米左右的杂货店。十几年过来了,两家人都相安无事,张大伯和史大伯也年事渐高。史大伯开始觉得当初的地基得收回来,一来影响自家生活,再则,自己母亲已经过世,这事拖下去可能会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十几年的时间让宅基地的归属变得模糊起来,当初借地容易,可收回来却遇到麻烦。史家认为自家房子的宅基地就包括了现在张大伯的杂货店这一块,更何况,张大伯当初是借了地盖杂货铺的。而张大伯则认为自己房子建好这么多年了,加上建房后也向村里交了相关费用,这杂货店的地基应该是归属自己。其实去年双方就在村委会调解了几次,最后张大伯同意搬出,当初村里还曾为双方订了协议,协议上张大伯同意在今年7月前搬出,但因为史家要求对方立即搬出而拒绝,结果协议因为只有张大伯一人签字而无效。此后双方一直纠纷不断,到了今年7月之前,张大伯也还是没有搬。为此双方又闹到村里。“我们前几天去调解的时候,双方一坐下来就闹得有点僵。”环渚乡司法所的黄忠民告诉记者,如果当初史家愿意签字,事情到现在也解决了。不得已调解只好重新开始,史家坚持要回宅基地,而张大伯则搬出了老话:“只有借地建房,没有拆房还地的事”。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支书和调解员三人围绕着双方做了很久的工作,事情总算是有了眉目。最后双方签下协议:张老伯的店因为还有些赊账没收回,在明年春节之前必须搬出。由于当初建房时投入,搬出后房子转给史家,史家给予对方35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