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每卖出一件商品理应开出相应的发票给顾客,这是最基本的经营准则,可没想到这家有品牌的专卖店却连发票都不给。”市民张阿姨来电,对儿子在一家店购买婴儿产品店家却不愿开发票的行为表示不能理解。同时,市民陈女士也来电反映了类似问题,她购买特价商品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却被商家以特价商品不能开具发票为由拒绝了。
无发票难道是“黑店”?
张阿姨的儿子陆先生在妻子怀孕期间,到城南路上一家名为“下一代婴童生活馆”的婴幼儿用品专卖店为即将出世的宝宝购买必备的生活用品。待支付现金后陆先生见店主未开发票,便向其索取,却遭到拒绝。
回到家后,陆先生总觉得自己的要求非常合理,和家人商量一番后,他的母亲便决定到工商所向工作人员咨询发票问题。工商部门给了肯定的答复后,张阿姨又去了那家店要求店主开发票,却再次遭到店主的拒绝。
为了解情况,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前去光顾这家婴幼儿用品专卖店。记者选了一件原价为48元的新生儿夏季小套装,最后以33元的价格成交。当记者支付完现金后要求店主开发票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这里没有发票的”。在记者以为了到单位报销的托词索取发票后,店主表示“我可以去别的地方帮你弄一张发票,不过要改天来取”。
城西工商所徐副所长闻讯后,立即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到该店了解情况。当他们要求店主拿出营业执照时,店主却回答说:“前不久已经注销掉了。”对于该店的注册情况,执法人员回到工商所后在营业执照信息系统里却没有找到,这家位于城南路上的“下一代婴童生活馆”的注册时间和注销时间都没有记载。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特价商品不开发票?
近日,市民陈女士购买特价商品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却被商家以特价商品不能开具发票为由拒绝了。
据陈女士介绍,7月5日晚上,她看到勤俭路上的星辰家纺正在搞特价活动,于是购买了3件床上用品,共计900多元。结账后,陈女士要求营业员给她开具发票。起初,营业员声称店里没有发票,请她过几天再去补开,陈女士表示可以接受。谁知营业员核查账单后,转眼就“变卦”了,称“特价商品已经是亏本卖了,不能开发票”。陈女士觉得这种说法太不合理,与营业员理论一番后没有结果,只好悻悻而归。
昨日,记者来到星辰家纺,看到店门口贴着的“全场3.8折”的标牌很吸引人。进去一看,果然都是特价商品。当被问及是否可以开发票的时候,营业员明确表示可以,但要过几天有发票后再来取。
对于上述两起事件,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打折的商品也同样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