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方便老年人办证,切实规范老年人优待证的制发和管理,近日我市出台了《嘉兴市〈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在我市范围内,老年人优待证的办证周期从本月起调整为一个季度办理一次。各县(市、区)在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做好资料的收集、登记、审核和汇总,第三个月初向省制证中心报送办证资料,月底及时向老年人免费发放。但老年人申请办证的手续仍然不变。
我省的老年人优待证分为绿卡和红卡两种,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领绿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领红卡。目前,我市已有约45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老年优待证办证率超过75%,高出全省20个百分点左右。
根据办法,凡户籍在本市的或常住本市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和外国)均可申请办证。符合条件的本市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一张,可自愿随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申请办证。常住本市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和外国),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并提供证明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一张,可自愿随时向居住地的村(社区)申请办证。
从本月起,我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办证周期调整为一个季度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