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想用假养路费票据蒙混过关,却被执法人员识破遭遇重罚。昨天,记者从桐乡市公路稽征所了解到,一辆使用假养路费票据的集装箱车,被稽查人员查获,当事人被处以三个月养路费应缴额2倍近3万元的罚款,另外责成经营者补缴当月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运管费合计6242元。
近日,河南籍聘用司机吴某驾驶一辆核载30吨的集装箱车,其牵引车的牌号为豫PD51XX,在途经桐乡绕城公路钱林路段时被稽查人员查获。吴某出示了六份公路规费票据,尽管其一再声称是每月从当地稽征部门缴费领取的,但细心的稽查人员还是发现了不少蛛丝马迹。稽查人员当即与河南周口市交通规费稽征部门电话联系,对方证实该车自2007年11月底上牌照后,至今未到当地稽征部门办理车辆入户缴纳公路规费手续。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稽查人员将车辆查扣。该车业主刘某垂头丧气地赶到桐乡向稽查人员吐露真相,这辆集装箱车是自己买的,挂靠在公司,每月由妻子找周口当地黄牛贩子买入假票。虽然假票可以假乱真,但没想到还会被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