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感动嘉兴——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浙江省模范人民警察……这些荣誉称号都来自于同一个人,他就是身残志坚、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的占立明,近日他又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1999年7月6日,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嘉兴支队民警占立明在沪杭高速公路处理交通事故时,被冲进事故处理区的车辆撞伤,造成右腿高位截肢,左腿膝关节骨头缺失,四级伤残。当时他年仅22岁。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占立明没有被伤痛所击垮,而是以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重新站立。2000年8月,他在身体稍有康复、右腿装上假肢、能拄拐走动后,就主动申请重返工作岗位,并坚持在第一线工作,担任了支队执法窗口事故处理工作。他不但迅速胜任岗位工作,并且成了支队的法律“活字典”;经他处理的20000多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发生一起投诉和行政复议;他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数次解囊资助有困难的事故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