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
“听证听证,只听不证”,一直以来,听证会在老百姓眼里,就是“涨价会”。
但下个月开始,温州的听证会恐怕跟大家想像的不一样了。听证主持人就像审判长,负责组织听证参加人进行申辩;听证参加人要按顺序陈述观点和理由,围绕分歧点辩论;书记员还要做听证笔录……俨然一个法庭的架势。这是《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中规定的。
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个专门针对行政听证的规范性文件。
听证笔录具有法律效力
《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的核心,在于保证行政听证的效力——所有行政听证会都应当制作听证笔录,这包括听证内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及理由、证人证言、听证意见或者建议等信息。
而且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这个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要不要拆迁、要不要涨价、该不该罚款等等。
对于大家都关心的“调价听证会”,《办法》对其代表组成和听证结果都有专门的规定。价格听证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另外,价格决策部门定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
“假如一个价格听证会上,绝大部分代表都觉得涨价不合理,那么行政机关就应该重新考虑一下这个涨价决定的合理性。”温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黄良林说。
违反听证程序可能被处分
听证会,事实上就是保证百姓话语权的一种方式,现在温州出台的《办法》强化了这种话语权。
文件规定,以下情况必须举行听证会,如涉及社会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义务性规范较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列入国家和省定价听证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事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等。
此外,普通百姓也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比如被罚了一笔大数目、被停产、被吊销执照,还有“高速公路铺到你家门口”之类的直接对相邻权人的环境、资源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直接影响他人重大经济利益的。
应当举行听证会而不举行的、未依法告知听证权利的、擅自拒绝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的、违法听证程序的……都将被责令改正,直至进行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