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注意了,自即日起至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全国停止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对未经审批,在禁止时间、禁止区域内运输上述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的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发布通告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全国停止向北京、青岛或途经北京、青岛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全国停止向天津、上海、秦皇岛、沈阳或途经天津、上海、秦皇岛、沈阳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特殊情况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从严审批。
通告规定了从严审批的特殊情况:赛区城市群众生活必需的危险物品,奥运赛事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奥运赛事期间维护治安秩序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用于抢险救灾的危险物品;危险物品运达地省级公安机关与赛区城市公安局协商,赛区城市公安局同意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的;涉及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等需要的情形。
对未经审批,在禁止时间、禁止区域内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