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构建海岛和谐社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弘扬‘勇立潮头、海纳百川、同舟共济、求真务实’的舟山精神”。对舟山精神的这一新归纳,包含着对舟山发展新阶段的思想内涵和精神特征的提炼,具有诸多深刻内涵。其中,就包含着舟山人建设海岛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和谐的理念,与舟山海洋文化中的精神价值观是相吻合的。自古以来,在长期与风浪的搏斗中,舟山人形成了“同舟共济”的精神。同坐一条船,心往一处想,力往一起使,这就是“同舟共济”。而且,不仅是同船渔民之间要和谐,渔民与大海也要和谐。所以渔民既勇于闯荡大海,不断地向大海索取物质财富,不断地开拓新的渔场;又虔诚戒嗔,敬天畏神,产生许多祭海敬海的礼仪和约束滥捕滥捞的风俗习惯。只有这样的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才能风顺帆扬,勇立潮头。“海纳百川”虽然讲的是舟山人的开放精神,但其中包含着人与社会和谐的思想,因为只有具备宽阔的胸怀、包容的心态,才能吐故纳新,像海纳百川一样吸收人世间的一切智慧、才华和力量,开放就是和谐。
舟山精神中的这种和谐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价值观是“礼之用,和为贵”,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而中国另一个重要的传统文化遗产《易经》则主张“阴阳和谐”,阐述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理。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重大突破性意义的科学发展观,在精神文化方面将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与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相融合,赋予“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崭新的理论光芒和深刻的时代特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舟山海洋文化的实际,就产生了新的舟山精神。
弘扬了舟山精神中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思想,人们就会在各种利益矛盾、利益冲突、利益博弈中,以谦让的态度,在争取自己方利益的同时也为对方着想。先富起来的阶层,多考虑困难群众的利益;社会强势者,多倾听弱势群体的诉求。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也能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以积极的姿态拼搏于市场经济大潮。
弘扬了舟山精神中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思想,当个人与社会发生矛盾时,就能做到把个人自由与群体自由结合起来,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兼顾起来;在维护个人自由、个人利益时,同时也维护群体的自由、集体的利益,真正实现像马克思所说的个体人和群体人相统一的“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
弘扬了舟山精神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我们就会正确对待和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既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发展,也不过分地、片面地强调环境保护而限制经济发展;就会以和谐的理念,衡量发展与环境互相制约的临界线,把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在保护环境的要求下使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发展,不因保护环境而削弱整个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总而言之,弘扬舟山精神特别是其中的“和谐”核心价值观,能够解决当前建设海岛和谐社会中的一些思想观念问题。它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久而久之会深深地融入舟山人的心灵深处;它的影响是长期的,一旦形成就会代代相传;它的影响是广泛的,通过一些人的言传身教,会在整个社会产生强大的磁场。建设海岛和谐社会,必须弘扬舟山精神,让它成为舟山人的一种信仰,成为推动舟山发展的一种永不枯竭的精神动力!